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认证
由于电子证据的广泛存在,电子侦查手段的不断进步,电子证据确有一定的证明力,因此电子证据在刑事审判实践中作为独立证据认证具有可能性和必要性.但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电子证据未明确归类,电子证据取证难、证明力弱,导致刑事审判中难以把握和正确认证,因此目前电子证据在刑事审判实践中认证率较低.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和信息网络的普及,提高电子证据在刑事审判实践中的认证水平尤为重要,完善有关电子证据的立法是前提,更新知识和观念是基础,审查电子证据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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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6(法学各部门)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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