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身份及其与定罪量刑的关系
@@ 在任何一个国家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中,都涉及到这样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犯罪主体及犯罪指向对象的自身状况与刑事责任的关系.这是因为,存在于社会的任何犯罪行为都必须由具体的人实施,犯罪行为作用的对象会涉及具体的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结果的刑事责任承担者一般都是具体的人,国家规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及应当给予何种处罚显然也是因人而异.而在我国现行刑法中,从社会危害性这一犯罪的本质特征出发,也赋予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一般对象与特定对象不同的刑法地位,人的自身状况不仅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定,同时还是影响罪轻与罪重的重要因素.因此,研究刑法中的身份问题,对于正确定罪和适当量刑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刑法地位、身份问题、定罪量刑、犯罪行为、具体的人、刑事责任承担、特定对象、犯罪的本质特征、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状况、一般主体、行为作用、刑事司法、刑事立法、现行刑法、危害结果、特殊主体、国家规定、犯罪主体
D916(法学各部门)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6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