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创新的司法评价
@@ 我国目前对企业注册资本实行的是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近年来,随着学界对于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与折衷授权资本制优劣比较的探讨,各级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对原有的企业注册登记制度进行了适度的创新,有的已明显突破现行企业资本制度的法律规定,审判实践中对于根据相关新登记制度出资的效力应如何认定,已成为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中面临的一个难题.本文拟从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对企业出资人构成瑕疵出资的影响入手,对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创新的司法评价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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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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