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浅议
@@ 离退休职工是指我国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中,因年老或病残退出生产或工作岗位养老休息的原有劳动者.离退休职工在我国现阶段可以说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一方面他们依法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离退休费用,另一方面他们在离退休后仍参与各种民事活动,承受权利和义务.因此,离退休职工既有一般自然人的属性,又有离退休人员的特殊性,他们的合法权益将受到劳动法律和民事法律的双重保护(这里不讨论刑事、行政法律方面的保护).由于离退休职工属于有固定收入的一族,往往在涉及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定性以及项目或数额问题上产生歧义,导致离退休人员在伤残后得不到法律的全面和有效保护.本文试从劳动法和民法两个方面来讨论离退休人员人身损害的法律保护.
离退休人员、人身损害赔偿、退休职工、行政法律、有效保护、劳动法律、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社会养老、双重保护、事业单位、人的属性、民事活动、民事法律、合法权益、国家机关、固定收入、工作岗位、法律保护、保险待遇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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