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自然公正及欺诈例外
@@ 内国法院在决定是否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时,都要审查作出该判决的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判决是否具有终局性、是否违反本国的公共政策等等,这既是各国的一项固有权力,也是各国有关承认与执行制度中一项必不可少的程序.其中,各国立法和相关国际公约对判决程序的公正性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关注,这种关注的程度甚至要超过对判决实体问题的关注.事实上,一项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请求内国法院承认与执行时,被请求的法院一定会对作出该判决的程序的正当性进行判断.
法院、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自然公正、程序的正当性、执行制度、实体问题、国际公约、固有权力、公共政策、各国立法、程度、终局性、管辖权、公正性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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