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
@@ 法律的稳定性和适应性是每一个法律体系中两种永恒的、不能解决的冲突倾向.为缓和冲突,各国法学家殚精竭虑.我国当代法学家面对成文法的局限性,大多力主积极借鉴和引进判例制度.然而,我们没有实行判例法的基础.社会生活丰富多彩,而法律不可能包罗万象,对个案遭遇无法可依的情形,笔者主张构筑案例指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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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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