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体系--区域经济一体化司法机构的典范
@@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20世纪下半叶尤其是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之一.在欧洲、非洲、美洲等区域一体化组织中,若干组织设立了司法机构,如欧洲共同体法院、欧洲自由贸易区法院、安第斯共同体法院、东南非共同体法院、独联体经济法庭等.其中,建立于1952年的欧共体法院及其发展到如今的包括欧共体法院、欧洲初审法院和专门法庭组成的欧盟①法院体系无疑是建立时间最久,同时也是最发达、最有效和最成功的.在欧盟庞大和复杂的组织体系中,欧盟法院体系作为国际法上的一类特殊的区域性司法机构,对欧共体--欧盟的一体化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推动、保障和调控作用.深入研究欧盟法院的历史沿革、特有的运作机制、作用和面临的挑战以及发展趋势,将为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司法体制研究提供重要的启示.
区域经济一体化、司法机构、欧盟法院、法院体系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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