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的探索与思考--山东省寿光市法院刑事证据开示试点工作经验
@@ 早在2001年初,在上级法院和有关司法科研院所的指导与帮助下,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进行了刑事案件庭前证据开示的初步尝试.同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部门在寿光召开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现场会,对刑事庭前证据开示制度与普通程序简易审改革给予了肯定.2004年5月,应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的邀请,寿光法院赴京参加了”证据开示制度理论与实务”国际研讨会并作了介绍发言,期间英国大使馆、中国人民大学与寿光法院三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决定将”律师审前程序权利保障与证据开示”这一国际研究课题的第二阶段项目”刑事证据开示试点”放在寿光进行司法实务试点.在今年1月23日召开的中英辩护律师权利及证据开示试点项目研讨会上,与会的中英法律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寿光法院进行的刑事证据开示试点工作是实事求是且富有成效的,较好地贯彻了准确惩治犯罪与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并重的刑事诉讼理念,初步摸索出了一条颇具中国特色的刑事审判方式新路子,为刑事程序立法提供了必要的司法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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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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