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设立公司行为所引发民事纠纷案件的诉讼模式
@@ 一个公司的诞生不是瞬间完成的.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一些以公司的名义或代表公司而进行的交易活动就已经发生了.这些交易虽与拟设立的公司相关,但在交易时公司还未成立,公司还不可能成为此类交易的主体,实际交易人(或签约人)往往是设立公司的部分或全体发起人.事实上,在公司设立阶段,也常常会出现一些与所设立公司的利益毫无关系的交易合同.由于这些交易往往是行为人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冒用公司之名,所以,此类合同交易当然不能归责于后来成立的公司.
公司行为、民事、纠纷案件、诉讼模式、交易合同、公司设立、谋取个人利益、合同交易、发起人、签约、活动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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