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书证制度的初步构想
@@ 一、书证的概念各国关于书证的概念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英国,书证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书面文件,也包括地图、设计图、图表、图画、相片、软(光)盘、录音(像)带、胶片和负片等.①美国,书证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包括手写、打印、印刷、影印、照相、磁脉冲、机械或电子记录或者其他的数据资料形式记录下来的字母、文字、数字或者它们的相当物.根据加拿大证据法第30条的规定,书证包括在其上或其中书写、录制、储存或复制信息的书本、文件、论文、卡片、录音带和其他物什.相对于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对书证采相对狭义的解释.在法国,书证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所援用的,旨在支持其诉讼请求之文件、字据.②在日本,书证是指以文字及其他符号组合表达一定思想性含义的有形物,有形物亦不限于纸张,木头、石头及金属也可以.③以图纸、相片、录音带、录像带或其他的信息表示为目的而制作的非文书的物件,援用书证的有关规定,为准文书.
书证、制度、有形物、文件、录音带、概念、组合表达、英美法系、信息表示、相片、文字、文书、诉讼请求、数据资料、国家、复制信息、电子记录、大陆法系、证据法、思想性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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