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我国被执行人债权保全制度的探讨
@@ 我国1991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没有将债权作为财产权,除了在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对被执行人存款、收入的执行作了规定之外,并没有关于执行债权的一般规定.随着司法执行实践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逐步在<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中对债权的执行问题作出较为具体的操作性规定.而关于被执行人对第三人债权的保全,目前除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两项批复之外,尚没有其他可操作的规范.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尚须探讨债权保全制度.
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债权保全制度、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执行债权、执行问题、执行工作、操作性、执行难、财产权、司法、收入、实践、批复、规范、存款、颁布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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