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东大会决议瑕疵诉讼救济制度
@@ 一、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法律救济的原则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因决议形成过程中程序或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而产生.决议瑕疵分为程序上的瑕疵和内容上的瑕疵.程序瑕疵包括董事会召集决议瑕疵、股东大会召集人无召集权、股东大会通知瑕疵、目的外事项决议、表决权受限制股东的表决权行使、违反决议要件、股东大会主持人无主持权等情形.内容瑕疵有内容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导致内容显著不公正等情形.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法律救济的目的是为了使股东等有诉益者的利益免受有瑕疵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损害,或在利益遭受损害后能得到弥补.笔者认为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法律救济应遵守如下原则: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瑕疵诉讼、法律救济、公司章程、资本多数决原则、程序瑕疵、表决权、形成过程、损害、内容瑕疵、法律法规、主持人、召集人、召集权、董事会、外事、通知、公正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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