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作行政诉讼被告的条件
@@ 一、村委会的法律地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涉及村委会在宪法以及法律上的法律定位、与村民会议以及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在性质上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村委会与村民会议的关系方面,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且,村委会不是一级政府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村委会与乡镇级政府的关系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村委会、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政府机关、法律地位、群众性自治组织、组织法、民族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宪法、人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法律规定、法律定位、村民自治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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