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判前(后)评断与欧洲公设律师制度比较研究
在我国地方法院审判方式改革中出现的判前(后)评断与欧盟法院的公设律师制度都是一种法官对案件进行评述的制度,二者确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差别也相当明显.公设律师制度在法国和欧盟法院的成功运行,对我们正确认识和完善判前(后)评断制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及启示.
欧洲、律师制度、审判方式改革、地方法院、欧盟、运行、法国、法官、案件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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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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