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价性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 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财产的权属认定,应遵循价值评价与价值贡献相对等的对价性原则--所得为夫妻协力结果,则作整体性评价而归属于夫妻共有,而不论及各项所得中的具体贡献大小;所得仅以个人为依归而无关于夫妻协力,则归属个人所有.前者体现对婚姻共同体利益维护的偏重,后者体现对个人主义的强化.
对价、司法实践、夫妻法定财产制、整体性评价、利益维护、价值评价、价值贡献、个人主义、共同体、权属、偏重、婚姻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