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强奸罪的立法缺陷
修订以后的刑法一个显著的进步是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基本原则,然而,罪刑法定原则在实践中的贯彻比在刑法中的规定要复杂和艰难得多。长期的司法实践对于司法解释的过度依赖,使得我们在刑法中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之后,仍然不能理性地审视刑法的规定,而是想当然地仍然按照以往的模式适用刑法,结果是有意无意地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笔者试图通过对强奸罪的立法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的理性梳理,揭示刑法本身存在的缺陷,期望对立法的完善和罪刑法定基本原则的实践中的真正贯彻有所裨益。
强奸罪、罪刑法定、法定原则、司法解释、司法实践、适用刑法、立法规定、对立法、修订、梳理、审视、缺陷、模式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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