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在先的债权优先受偿原则的适用
@@ 在执行程序中,经常会出现同一被执行人对多个债权人均负有债务,同一法院或多个法院先后对同一被执行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则债务人的全部或特定财产应当如何分配的问题.从强化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以及改善法院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来看,笔者主张确立查封、扣押优先权制度.本文就此谈些粗浅的认识.
查封、扣押、债权人利益、法院、优先权制度、执行工作、执行程序、执行财产、债务人、特定财产、被执行人、措施、保护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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