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用证押汇的法律问题
@@ 信用证项下的押汇来源于商业习惯和银行实务,主要解决信用证贸易融资的问题.但对信用证交易中的押汇,1993年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修订本)(以下简称UCP500)和我国法律未作明确的规定,我国银行没有统一的制度设计,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造成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有损执法的严肃性.
信用证押汇、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最高人民法院、信用证交易、制度设计、银行实务、司法实践、司法解释、商业习惯、贸易融资、严肃性、修订本、出版物、执法、法律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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