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止执行案件的再认识及规范管理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年初对全省法院中止执行案件进行了一次初步调查摸底,统计数字显示全省各级法院1999年至2002年4年间共有中止执行案件80735件,占全省法院同期执行案件总数的18%左右.但如果加上前几年有的法院中止执行案件视作结案归档的、以及发放债权凭证后终结执行结案的和尚未清理出来的中止执行案件,实际数字远高于这个数字.各地法院每年平均30%左右的中止率足以证明这一点.中止执行案件数量如此之多,其底数不清、管理混乱已成为困扰法院多年的一个难题.细究其因,应当说,欠缺统一、规范的中止执行案件管理模式应是产生该难题的主要原因.同时,中止执行案件管理混乱,还与我们对中止执行案件的认识偏差不无关系,全国各地法院至今对中止执行案件是否算结案仍争论不休就是明证.因此,笔者认为对中止执行案件进行反思和再认识是必要的,同时也想就如何规范管理中止执行案件作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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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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