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应用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其违约救济的方式和途径与一般买卖合同并无太大差别.但是由于商品房具有价值大、敏感度高等特点,使得商品房买卖合同也表现出一定的特殊性:其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上采用格式合同的文本,出卖方在订立合同前就对合同的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除无关紧要的具体细节外,买方一般不得改变.所以,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就处在相对弱势的地位.在该类合同履行中,面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购房者若仅单纯地依靠违约后的救济手段,只会陷于更被动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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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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