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根基:法官职业保障
@@ 去年7月,最高法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为全国法院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最近,江苏省高级法院又确定常州市中级法院为法官职业化建设工作的试点法院.对此,常州市委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议,专门听取法院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试点方案,并作出5项决定.一是由市委转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辖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等部门全力支持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二是批准全市法院施行法官等级津贴和精英法官津贴;三是同意法官培训经费按每人每年3300元的现行标准列入今后5年的每年财政预算;四是批准为每一位法官实行职业安全保险;五是同意给法院核拨地方事业编制用于招聘书记员,实行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这些举措为全市法院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特别是为法官的职业保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物质保证.法官的职业保障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根基,既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考量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标准.本文拟就法官职业保障的若干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法官职业化、队伍建设、中级人民法院、职业保障、常州市、法官队伍、书记员、最高法院、政策支持、现行标准、物质保证、试点方案、实施意见、若干问题、培训经费、等级津贴、法院工作、财政预算、办公会议、安全保险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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