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官的管理激励
@@ 问题的提出司法公正与效率是中国法院的使命和核心组织目标,该目标亦随着中国社会结构所面临的深刻变化,以及现代科技和经济的高速发展对司法(审判)的需求,而成为整个中国社会的强烈期待.关心和期盼司法改革的人们多从诉讼制度、法院体制、审判权运行的制度化设计、如何使法官素质与行使权力相匹配等方面进行法学范畴的研讨,这十分必要,但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不仅要有合理的司法体制和完善的司法制度,更要依靠法官的理性和积极性来创造正义,严格依法办事.在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组织目标中,以人为本的管理与制度创设同样重要.人是组织拥有的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因为人在组织的资源配置过程中是一个自变量,尽管有时受控于组织规则和资源配置要求.①故如何使法官在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将本人内在的潜力发挥出来以实现司法目标,法院作为组织又如何在该过程中创造有效的激励机制、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任务,使法官能够积极地、创造性地工作和发展,就成为实现公正与效率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法官素质、公正与效率、司法制度、组织目标、资源配置、中国社会、制度创设、以人为本的管理、法院体制、组织规则、运作过程、诉讼制度、司法体制、司法目标、司法改革、审判、社会结构、配置过程、激励机制、工作任务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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