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调查报告
医疗损害赔偿,一直是民事审判中的疑难问题,特别是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确立此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以及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医疗损害赔偿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在这一大背景下,我们通过对近三年来江苏省法院已经审结的一审、二审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研究,发现各地法院在案由的确定、诉讼时效的适用、诉讼当事人的审查、对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和法医鉴定的证据效力的确定、医学文献的证据价值、医疗损害的民事责任性质及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件、责任医生的连带责任问题、诉讼前达成的和解协议的效力、损害赔偿的原则和赔偿金的支付方式等方面存在着一定问题,并尝试着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纠纷案件、举证责任倒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诉讼当事人、民事审判、最高法院、鉴定委员会、支付方式、证据效力、证据价值、责任性质、责任问题、医学文献、诉讼证据、诉讼时效、鉴定结论、和解协议、归责原则、构成要件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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