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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立法中竞业禁止规定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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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止董事、经理损害公司利益,各国对董事、经理竞业行为大都予以禁止或限制.禁止或限制的范围,有的为其任职公司”营业范围内”的行为,如日本、我国台湾地区;有的为其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如我国、德国.①各国禁止或限制董事、经理自营及董事、经理为他人利益从事竞业,不少国家只规定了有条件的竞业禁止.考察我国公司立法,分析评价国内外相关理论与制度,对于竞业禁止规定的法律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立法、竞业禁止、经理、董事、理论与制度、营业、竞业行为、台湾地区、他人利益、任职、公司利益、分析评价、用具、损害、日本、考察、国内、国家、法律、德国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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