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据效力确认复议制度的建立
@@ 众所周知,在民事诉讼中,法庭能否准确认定证据的效力,关系到能否准确认定案件的事实并作出公正裁判.因此,从制度上确保证据效力的准确认定,应是证据确认制度的一个重要价值取向.然而,我国现行民事证据确认制度在对确保证据效力准确认定的功能上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缺乏证据效力确认复议制度.由于这个原因,当法庭错误地认定证据效力(包括无效的认定为有效、有效的认定为无效、有此种效力的认定为有那种效力),并错误地作出采信与否的决定时,不能在证据确认程序中通过当事人申请对证据效力重新确认的复议手段来纠正,通常要到二审或再审中才纠正.实践表明,建立民事证据效力确认复议制度十分必要.因此,本文拟就设立这项制度作一粗浅的探讨.
民事证据、证据效力、确认制度、认定证据、复议制度、确认程序、民事诉讼、价值取向、公正裁判、法庭、当事人、实践、功能、案件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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