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自治、不法给付与所有权--析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
@@ 一、案情及判决要旨舟山市大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昌公司)曾为上海雪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野公司)做过雪野三街坊前期工程项目开发.在雪野三街坊前期工程结束后、后期工程尚未招标之前,时任雪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方某于1998年1月找到大昌公司驻沪办主任斯某某,以单位需购车为由,要求大昌公司赞助其人民币6万元用于购车,并要求大昌公司开具收款人为”上海富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加公司,该公司为方某个人参与经营之公司)之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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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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