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判例制度对我国法律解释体制的有机补充
@@ 我国法律解释体制的现状分析法律解释应该被认为是法律活动的基干,在各个法系的历史和现状中,法律的解释性文献无不大大地超过原典.在英美法系,法律解释的活动主要限于法官在判决具体案件中的法律理解与适用的过程,即一般所称的判例制度.与普通法系将法律解释作为一种动态的应用法律的做法相比,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则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权力分配的体制.
判例制度、法律解释体制、理解与适用、英美法系、权力分配、普通法系、具体案件、活动、解释性、应用、文献、判决、历史、法官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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