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强制管理的法律问题
@@ 强制管理的涵义及特点在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执行程序中,当人民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后,为了实现对债权人金钱债权的清偿,执行法院通常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对被执行财产予以变现或将被执行财产以评估的价格直接交付给债权人.除此之外,人民法院亦可依法通过强制管理被执行财产的途径完成执行程序.所谓强制管理,亦称执行强制管理,其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强制管理是指在金钱债权的执行程序中,执行法院依其职权选任管理人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动产及股权强制实施管理行为,并以管理所取得的收益使债权得到清偿的执行司法活动.
强制管理、执行程序、执行财产、金钱债权、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债权人、广义和狭义、司法活动、清偿、扣押、涵义、管理行为、冻结、不动产、查封、直接交、管理人、收益、评估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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