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被告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对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法律分析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此案被告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对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法律分析

引用
@@ 案情2000年4月17日,湖北省宜昌市国家税务局一分局干部李某精神出现异常,无故将邻居赵某及其孙女唐某刺伤.因属轻微伤,经公安派出所调解,由李某赔偿赵、唐医疗等费用,并由其丈夫王某带到医院看病.第二天,李某单位领导知道此事后,决定对李某采取”劝其内退,家属监管”的措施,并告知李某及其丈夫.19日,李某所在单位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以(2000)2号《会议纪要》形式肯定了上述决定,只是将内退改为病退,同时决定由单位一位副局长和一位政工科长具体落实该《会议纪要》.随后几天,李某及其丈夫多次接到单位的电话通知,要求他们对单位的处理决定予以答复,李某及其丈夫均明确表示不同意内退.25日,李某经医生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医院建议住院治疗.

被告、侵权民事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单位、会议纪要、局长办公会议、精神分裂症、国家税务局、公安派出所、住院治疗、医院、形式肯定、宜昌市、轻微伤、湖北省、诊断、医生、医疗、通知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7-5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人民司法

1002-4603

11-1602/D

2001,(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