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实务问题比较研究
@@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在对方签署合同时亦不允许其修改的合同条款.格式条款系统地为法律所规定,始于合同法,但由于合同法相关规定存在矛盾、含糊之处,和实践的衔接不够严密,颇多问题不易掌握.现择其五略陈管见,希望对完善有关此问题的立法和司法有所裨益.
格式条款、实务问题、合同法、重复使用、合同条款、存在矛盾、当事人、协商、系统、司法、实践、签署、立法、法律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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