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381.2018.20.042
用好法治教育的"微平台"
拥有庞大用户群体的"微平台"是网民法治教育的良好渠道和载体,利用"微平台"开展网民法治教育,可以整合多主体力量,满足网民的个性化法治教育需求,有利于加深网民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层次理解.要利用各类"微平台"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真正将法治教育"微平台"利用好、发展好.
法治教育、"微平台"、新媒体
D920(中国法律)
2018-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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