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381.2016.05.040
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下农民村务治理权利的保障——以浙江省临安市S镇为例
农民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权利缺失的原因在于,政府以单纯行政化的方式供给农村公共品,农村自治组织职能异化,农民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必须建立有效的村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健全良性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协商制度,探索村民自治制度的有效实现形式,依法规范国家在村民自治制度中的作用.
农村公共品供给、农民村务治理权利、村民自治制度
D422.6(农民运动与组织)
浙江省农民发展研究中心项目“农民村务治理权利保障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XNM-Z201203
2016-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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