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柳:绩效问责应兼顾底线控制和持续改进原则
懒政庸政关乎治理绩效,完成既定的治理目标是底线,实现治理绩效持续改进则是更高的目标,懒政治理不能止于达标.因此,绩效问责的制度设计应该兼顾底线控制和持续改进的原则和理念.第一,作为底线控制的绩效问责.绩效评估从“投入、过程、产出和结果”等方面衡量和讨论政府行为,根据评估结果与事先确定的目标及标准比对结论,形成问责的依据.如果没有达到既定的目标与标准,则施以惩戒性质的责任追究.本质上,这种管理理念和方式是20世纪早期泰勒科学管理范式的遗产.事实上,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一直存在着底线控制的问责功能,比如评估结果使用的“一票否决”、 “末位淘汰”.但是,这种简单化的、政治性导向的结果使用已经产生诸多非预期的后果.我们所论及的实现底线控制的绩效问责是职责导向,兼顾程序和结果,这是对科层不足的当代中国公共行政走向科层理性的呼吁,也是对行政自由裁量走向合理空间后官员激励设计的回应.
2015-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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