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381.2014.23.037
政府信息公开法理分析
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共识,也是实现公民行政知情权的必然要求,更是建立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保障,其实现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政府信息公开体现法律公平公正的价值品质,人民主权原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宪政基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具体制度方面完善都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政府信息公开、法理分析、人民主权、行政知情权
DF31(行政法)
黑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完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12524141
2014-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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