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381.2014.05.021
论政府诚信缺失与重建
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其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中具有基础性、决定性、示范性和推动性作用.目前我国一些地方政府诚信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诚信意识,弄虚作假现象较为严重;二是缺乏公平意识,地方保护主义较为严重;三是缺乏守法意识,政府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四是缺乏服务意识,角色缺位现象仍然存在.文章提出了建构“诚信政府”的策略.
地方政府、诚信、缺失、对策
H15;C91
2014-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