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381.2011.07.029
警惕基层"法律疲软症"蔓延
@@ 所谓"法律疲软症",是指法律虽有其制度形式,但实际上形同虚设,不能按照立法者的意图对社会生活作有效的规范,由于法律的实施不能达到人们的正常预期,遵守法律规则无法获得相应的收益,因此法律作为正式制度得不到人们的遵守,导致社会机制陷入无序和混乱.
基层、法律规则、制度形式、正式制度、社会生活、社会机制、立法者、意图、无序、收益、规范
G1 ;D92
2010年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县域政治与国家能力建设--以瓮安事件为透视点》HQ01;贵州大学2010年引进人才科研项目《转轨时间的县政治理与边界冲突--基于政府权能边界的视角》项目号:GDBY2010006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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