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火入魔"的拆迁经济
@@ "中国奇迹"的"拆迁红利"
<管子>中说:"地者,政之本也."<礼记>也指出, "有地斯有财".这些中国古训,都在讲一个简单的道理,那就是,政府控制土地,经营土地,是十分重要的.
改革开放之后,政府很重视"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问题".其中,最重要的逻辑起点,就是1982年<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随后,在1991年,又颁布了<拆迁管理条例>,至今也已经快2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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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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