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23.07.016
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之理据、实践与进路
文化遗产承载着民族灿烂文明与历史厚度,是维系中华文化认同与社会联结的纽带.加强文物①保护,有序推进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理据
(一)文物的公益性
文物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具有现代"公物"或"公共信托财产"的核心要素与主要特点,具备见证历史、增强民族文化认同等公共属性.②文物具有法定公共权益属性,其归属主体具有公共性、不特定性与持续性.如文物保护法第1条规定,加强文物保护以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第11条规定,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明确了文物的公共人文价值与精神利益属性.
检察公益诉讼、文物保护
D925;G264;K878
2023-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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