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22.09.010
污染环境犯罪追诉时效起点的判定
追诉时效规定在刑法第87条至第89条,是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司法机关或自诉人就不得再行追诉.尽管这一静态化的表述已经存在,但具体到环境犯罪的适用中尚存疑问,尤其是针对环境犯罪追诉时效的起点问题,值得认真对待并加以解决.
污染环境犯罪、追诉时效
D922.68;D631;F0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庆市新型犯罪研究中心项目
2022-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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