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22.07.020
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减少再犯罪的发力点
"再犯罪"又称重新犯罪.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应当能动履职,从以下三阶段发力,减少再犯罪.
一、审查起诉阶段
(一)积极适用酌定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进行实质化考察,做好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工作.这两种不起诉制度能够避免对轻罪犯罪嫌疑人简单"一诉了之"而增加再犯罪风险.同时,移交行政执法机关处罚管控或者针对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又能够克服简单"不诉了之"而使行为人得不到惩戒教育的问题.
检察机关、再犯罪、发力点
D926.3;TP393.08;G842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GJ2021D16
2022-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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