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20.24.005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矫治机制的构建——以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合作共建实践为样本
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配合衔接,通过开展法治教育、进行教育矫治、实施观护救助等,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成效明显,为构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提供了有益经验.但目前检察机关和专门学校在合作共建中还存在检察机关转送建议效力不明,专门学校分级处遇能力有限、招生范围狭窄等问题.对此,应进一步改进帮教矫治方法、完善帮教矫治程序、健全帮教矫治配套机制,促进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合作向纵深发展.
检察机关、专门学校、犯罪预防、教育矫治
DF83(司法制度)
2021-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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