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20.22.003
内设机构改革后检察办案业绩考评的制度建构
新时期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新的检察办案理念、检察权运行机制,需要外化为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评价指标,通过业绩考评纵横传导,落实落地.内设机构改革之前,对检察人员的考核存在考核目标定位模糊、考核主体不够"专业"、考核内容偏行政化、考核方式相对单一、考核结果运用不佳等问题.应从考评的主体、对象,考评的方式方法,考评的内容,考评的实施程序,考评反馈和结果运用等方面构建检察办案业绩考评制度,将所有检察监督方式纳入考评范畴,形成全流程、一体化的检察官办案业绩考评体系,推动专业化建设、促进专业能力提升.
检察办案业绩考评、内设机构改革、制度建构
DF83(司法制度)
2021-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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