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20.21.024
行政诉讼监督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行政检察是"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和国家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和完善行政诉讼监督体系,是做实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的必由之路.
一、从监督渠道上切实促进行政诉讼监督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一)加大宣传,拓宽申请监督渠道
当事人申请监督是传统行政检察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检察机关应积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宣传、普法等手段,让人民群众了解"民告官"败诉后仍有行政检察监督的途径可走,加大行政检察职能宣传力度,增加申请监督案件数量.同时,搭建各种平台,定期发布工作动态,编写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努力提升行政检察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力.司法实践中,还可以采取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宣传牌等多种有效宣传方式.
行政诉讼监督、监督体系、建立与完善
D916.3;F233;D63
2021-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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