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20.21.022
从对罪犯的实质影响来判断刑罚轻重更合理
实践中,某一案件被告人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上诉后,二审法院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那么二审法院是否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和"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种刑罚之间哪种更为严重.笔者认为,哪种刑罚更为严重,应综合考量二者在执行过程中对罪犯的影响,从实质上作出判断,而不是简单地以刑罚年限进行衡量.因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重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刑罚轻重
D924.11;D917;D924.13
2021-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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