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20.21.017
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基本理据
关十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基本理据,我主要从法理和实定法两个层面进行分析.从法理层面来说,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基本理据包括三个原理:
第一,人民主权原理.这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理."人民检察院"既然冠有"人民"二字,自然应该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开展检察工作,而人民满意与否取决于人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才能有效避免救济"程序空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而落实人民主权原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和落实宪法上的人民主权原理是高度一致的,通过检察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落实宪法人民主权原理的必然要求.
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基本理据、实质性
D926.3;A81;D630.1
2021-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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