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20.21.014
在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发挥行政检察监督功能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检察机关做实、做深、做细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意味着对法院依法审判和政府依法行政具有监督权,也自然需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关系和谐稳定,避免出现"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循环诉讼"等问题.
行政检察监督、监督功能、实质性
D926.3;F279.246;G210
2021-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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