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20.18.021
行政公益诉讼的台湾经验与比较镜鉴
我国台湾地区自2000年开始设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经过20年发展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经验.深入比较研究台湾地区制度经验,对处于起步阶段、有蓬勃发展之势的大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深化和完善具有借鉴意义.大陆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更广,对公共利益保护更为周全;赋予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主体资格,更有利于实现公益保护和对行政权的监督.台湾地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与实践给大陆带来若干启示:逐步建立、完备法律体系;适当扩大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实现司法机构专门化和人才专业化;区分不同类型行政行为分配举证责任,案件审理由当事人主义模式改为职权主义模式;建立前置程序例外制度与诉前临时禁令制度,特定情形下适当延长起诉等待期.
行政公益诉讼、公益保护、台湾制度与经验
DF83(司法制度)
2021-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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