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20.16.012
工程施工中开采砂石行为的界分
一、案情简介
2014年,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公司”)与江苏省某市政府签订城东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以下简称“城东综合体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项目用地规划设计范围约为3830亩.保利公司组建城东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东公司”)负责投资、开发建设与运行管理.城东公司设立后,保利公司将其在城东综合体项目协议上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城东公司.2018年,城东公司与龙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湖公司”)签订了某小区项目一期土方工程施工合同,该小区项目属于城东综合体项目之一.由于缺少相应机械设备,龙湖公司私下将上述工程委托给了昊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龙公司”,未取得采矿许可证).
工程施工、施工中
TU377;U445;TU71
2020-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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