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检察中司法社会工作体系的构建
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对未成年人检察中的社会力量参与提出了新要求,对促进司法社会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矫治中的功能定位产生了重要影响.未成年人检察中的社会支持体系面临司法社会工作介入方式和衔接机制不畅、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不明、质量保障和配套机制不足的挑战.因此,在传统模式基础上,未成年人检察中的司法社会工作应发展综合保护主义模式,既要构建规范化、科学化和体系化的司法社会工作体系,又要根据社会工作理论从两方面建设具体制度.
两法修订、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保护主义模式、司法社会工作体系
DF83(司法制度)
四川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成都市软科学研究计划;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
2020-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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