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治理可用“1+6”模式
福建省泉州市检察院自2015年开始着手构建金融检察专业机构,最终形成“1+6”工作模式.“1”即一体化,包括内部职能一体化和外部协作一体化;“6”是对“1”的具体、深化和保障,包括专业化办案、立体化监督、规范化指导、精准化服务、融通化研究和网络化预防.该模式具有很强的可复制性和适应性,除了金融检察,也可以将其应用在网络犯罪治理方面.具体而言体现在:一是职能协同和技术赋能,聚焦“专业化”.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成立专门机构和专业团队全面履行、同步协同前述六项职能,实现从“办案”向“治理”的转化.二是牵头机制共建和拓展协作主体,凝聚治理合力.
网络犯罪治理
D917.6;D924;D924.3
2020-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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